六诏纪闻
书名。明彭汝实辑。2卷。嘉靖十四年(1535)辑成。卷一为俞夔等同年所录的《会勘录》,记四川盐井卫左、前二所(均在今盐源县境)与云南永宁府(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及以北一带)纳西族土司自明初以来因争地而互相械斗,经多年不决,川滇官员俞夔、黄祺等奉命召集两地土官进行会勘,经核查、公断后,签立文约。卷二为李应元同年所录的《南荒振玉》,收入会勘官员的唱和、题赠诗文。彭将二者合辑后题名《六诏纪闻》。非为唐初六诏史事。为研究明代川滇土司及纳西族社会经济的重要资料。
书名。明彭汝实辑。2卷。嘉靖十四年(1535)辑成。卷一为俞夔等同年所录的《会勘录》,记四川盐井卫左、前二所(均在今盐源县境)与云南永宁府(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及以北一带)纳西族土司自明初以来因争地而互相械斗,经多年不决,川滇官员俞夔、黄祺等奉命召集两地土官进行会勘,经核查、公断后,签立文约。卷二为李应元同年所录的《南荒振玉》,收入会勘官员的唱和、题赠诗文。彭将二者合辑后题名《六诏纪闻》。非为唐初六诏史事。为研究明代川滇土司及纳西族社会经济的重要资料。
①见“土土哈” (64页)。 ②见“脱脱哈”(2081页)。
金代女真文字手写字书。1968年2月原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在整理早年从我国盗走的西夏文献时发现。共2页。原编号3775—1号和3775—2号。第1页有文字6行半,第2页存5行半,背面左侧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见“诸抹”(1951页)。
见“西阳蛮”(696页)。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音节文字。“哥巴”是纳西语“弟子”、“徒弟”的意思。因为哥巴文创制于东巴文之后,又有不少字来源于东巴文的简化形式,所以改名“哥巴”,表示以东巴文为师的意思。有的学者认为哥巴文早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因地而异,有蒙古尔、蒙古尔孔(蒙古人)、察罕(汗)蒙古尔(白蒙古)、土昆、土古、树阿罗(一译勺哇绕)、卡日朗、土谷家、蒙古勒等。他称有达尔达、白鞑番、尕尕、霍尔(伙儿、呼尔)、嘉
见“和通淖尔之战”(1451页)。
名马名。因身高只3尺许,骑之可于果树下行走得名。居今朝鲜半岛江原道一带的族、建国于鸭绿江流域的高句骊,汉魏时盛产此马。相传为高句骊始祖朱蒙所乘之马种。因体小,骑之便于登山,故当时常被当
即“哈尔哈里克”(16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