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弗伏
见“具伏弗”(1427页)。
见“具伏弗”(1427页)。
即“吴八月”(1073页)。
914—934五代后唐皇帝。933—934年在位。沙佗人(一说其先世为代北胡人)。后唐明宗※李嗣源第三子。生于晋阳(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古城营西古城),小字菩萨奴。天成元年(926),授金紫光禄大夫、检
①(1248—1293)元朝大臣、政治家。又译安同。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中统元年(1260), 13岁为怯薛长,掌宿卫事。四年,曾劝阻世祖勿杀阿里不哥叛党,以怀服未附者,使
渤海国宗王。宣王※大仁秀侄。唐穆宗(820—824年在位)时被遣朝唐,穆宗赞誉其“知义之道,与华夏同风”。
参见“萨雅克部”(2012页)。
?—1632明末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孙,翁果岱子。世任科尔沁部部长。后金天命九年(1624),率众归后金,与后金使者会盟于科尔沁。十年十一月,遭察哈尔林丹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
见“妳捏离”(15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