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印田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又作刚羝道。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属广汉属国。在涪水(今涪江)上游,有金银矿。治所在今四川平武县东。蜀汉改县,晋废。
清代对编入布特哈八旗充当骑兵之鄂伦春人的称呼。一作摩凌阿俄伦春。“摩凌阿”,满语,意为“马上”或“骑马的”。鄂伦春族于清初臣服清王朝,后因沙俄侵略大部分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清廷将其分编佐领入旗籍,
?—1217蒙古国建立前兀都亦惕蔑儿乞部首领之一。又译忽都、忽图、和都、火都、霍都。部长※脱脱子(《史集》作弟)。随父屡与蒙古部争战。宋庆元四年(1198),为克烈部王罕所败,归降。五年,乘王罕遭乃蛮
一作段易长,即“段正兴” (1696页)。
汉族。汉代沟通西域各国的女使者。原为楚王刘戊侍女,习书史,有干才。武帝天汉元年(前100),扈从解忧公主至乌孙和亲,后嫁乌孙右大将,史称冯夫人。常代公主至西域各国行赏赐,为沟通乌孙、西域各国与汉友好作
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即“顺奴部”(1691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
见“旧五代史”(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