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至宁元年(1213),纥石烈执中受封。执中即胡沙虎,又名九斤,太子护卫出身,累官至招讨使。曾统军攻宋。大安元年(1209),御蒙古军于野狐岭,大败。崇庆二年(1213),屯中都(
1094—1164金大臣。本名鹘鲁补。曷速馆(今辽宁辽阳市南)人。女真族。独吉氏。秘剌子。金太祖收国二年(1116),随父降金,以质子至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通女真、契丹字,为管勾御前文字。熙宗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十二部落之总称。据《魏书·高车传》载,即泣伏利氏,吐卢氏(一作叱卢氏)、乙旃氏、大连氏、窟贺氏、达薄干氏(一作达薄氏)、阿仑氏、莫允氏、俟分氏、副伏罗氏(一作覆罗氏)、乞袁氏、右叔沛
见“纳都”(126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尔金河接本部中左翼末旗,西接本部右翼左旗,南达本部右翼左末旗,北抵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三十五年(1696),析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鲁所辖人户置,以青
见“李寿”(1017页)。
见“昔里吉”(1345页)。
书名。清李文田撰。15卷。作者精于史地之学,擅长史料辑佚校注,尤致力于15卷本《秘史》的校注考证工作。此书引证正史、方志,旁及《蒙鞑备录》、《古今纪要逸编》、《北边备对》等宋金元人史乘笔记碑碣等著作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