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见“耶律敌猎”(1318页)。
见“仁裕”(315页)。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传说中的人类发祥地。西盟地区佤族把“司岗”解释为石洞,“里”即出来,意为人类是从石洞中出来的。此洞在西盟县以西约25公里的巴格岱(今在缅甸)附近的山上,据说不仅人从此出,而且佤族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西夏译汉文儒家经典。译自陈祥道注本,译者不详。为残本,蝴蝶装,页面25.3×17.2厘米,面8行,行17—18字,共47面。为第三、第六、第八、第十各一部分,分别相当于汉文本第五、第十一、第十五、第十
印信。已收存者有4颗。其中有银印3,即:阿克索彦旗长印,左翼贝子旗旗长印,“管理阿尔泰乌梁海右翼长之印”。两扎萨克旗印质地、形状相同,通高11.4厘米,重4550克。方形,边长10.55厘米,印高2.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台吉敦多布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五十五年(1716),由郭多里巴勒噶逊督运粮赴军,以功赉币。雍正元年(1723),与同部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1333元朝大臣。字存初。蒙古克烈氏。中书右丞※按摊子。幼充武宗宿卫,累官湖南道宣慰副使。督有司治兵守境,以遏广西徭民起事。历迁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佥会福院事、吏部尚书。泰定(1324—1328)
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见“叱卢”。(5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