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491—?明代蒙古贵族。一作格哷迪,又称察罕孟克,汉文史籍译作克列兔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卒后无嗣,故史称“无守护封地的子孙”。
元朝将领。又译也速迭儿、也速答儿。蒙古札剌儿氏。曹南王※阿剌罕子。元贞(1295—1296)初,袭父职,任蒙古军万户,镇守山东、河北,升都万户。致和元年(1328)泰定帝死,奉武宗子图帖睦尔召,扈从北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见“张堡城”(1182页)。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称“西部奚”,余部自阴凉河(今内蒙赤峰南锡伯河)移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称“东部
书名。清乾隆七年(1742)奉敕撰,二十四年(1759)复命增修,二十六年(1761)书竣。1函10册,36卷。分圣训、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等6门。是研究清代满洲宫廷史的重要史料。
文字未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借以记录数字、事件、传递信息等的方法。或用木片、或用骨片、或用竹片刻划。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刻木向称之为“券契”。《列子·说符》:“宋人有于道得人造契者,密数其齿”。这
?—175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喇布坦子。初授协理台吉。隶伯父贝勒吹扎木三旗。康熙五十九年(1720),随清军由布拉罕征准噶尔。雍正九年(1731),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拉祜普”、“拉祜纳”、“拉祜西”。清代汉文史籍称“倮黑”,解放后统称“拉祜”。人口411476 (199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思茅、临沧地区,其中50%聚居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