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实行“胡汉分治”,在皇帝兼大单于的最高权力之下,设左、右司隶,各领20余万户,每万户置1内史,凡43内史,按户统治汉人,共40余万
?—1671清朝将领。汉军正蓝旗人。骑都尉佟恒年之子。初袭父职。崇德三年(1638),授工部副理事官。六年(1641),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围锦州,攻松山、杏山,炮击塔山,取胜,叙功,加一云骑尉,迁工
即“沙卑城”(1128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原名《诸汗源流黄金史纲》,或音译《阿勒坦·托卜赤》,通称《蒙古黄金史纲》,为别于罗卜藏丹津的《蒙古黄金史》,俗称《小黄金史》。著者佚名。史界一般认为约成书于1604—1627年间。内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至元八年(1271)置,十三年改丽江路总管府,二十二年(1285)罢总管府,立丽江路军民宣抚司,此后仍用旧名,称察罕章宣抚司。察罕章为元代云南地区名,亦为族名。地区名,约指今云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齐老图河,西至特克什布音图,南至依克沙巴尔,北至察罕索郭图。有佐领3。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首领衮布附清,三十年封多罗郡王,子额琳沁于四十九年(1710
见“伽色尼”(1098页)。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43—550年,凡8年。
见“古雷寺”(441页)。
见“玛木特·额敏”(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