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参见“吾都里”(1047页)。
①地名。清留都。今辽宁沈阳市。本为辽、金沈州之地,因城在沈水(今称浑河)北,元代已有沈阳之称。元沈阳路治、明沈阳中卫城,设此。后金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攻占沈阳城,十年(1625),以其地“形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
官名。宣帝神爵三年(前59)置。为汉驻西域最高地方长官。职责主要为保护屯田,兼护南北两道。官署称西域都护府,治乌垒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大雅附近)。直属中央政府,由汉廷委派骑都尉或谏大夫担任,秩比2千石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亦思满蓝,华言药师坛。”藏语smanbla,译为“药师坛”,为消灾免疾所举行的法事。
见“儋耳国”(2516页)。
?—179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栋鄂氏。陕甘总督※永常子。乾隆六年(1741),授三等侍卫。十三年(1748),随提督岳钟琪征金川,获一等功,擢二等侍卫。十七年(1752),晋头等侍卫。十八年,
官名。唐置,设于州、镇,掌文书。宋以后渐不用此名,独翰林之属尚相沿不改,书院秘阁设之,掌管图籍。西夏建国前李德明为夏州节度使,授宋朝降人何宽此职,掌总务。清代翰林院亦设,满、汉各1人,从九品。
清代设于伊犁等地与哈萨克、布鲁特等进行贸易的场所。亭置营务处或驼马处,由贸易章京经理。亭旁置土堡,供前来交易商队居住。当商队抵达卡伦附近时,守卡官兵即将其人数、货物、牲畜进行登记,并连同所送王公、台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