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元代吐蕃地区事件。一称止贡寺之乱。“必里公”一作“速儿军”,元代对藏语“止贡”的汉译。自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教派高僧仁钦贝(1143—1217)于藏历土猪年(南宋淳熙六年,1179)在必里公地区(今西藏拉
官名。五代、宋置。一般由边疆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中委任,统部落兵马。宋雍熙二年(985)党项首领李继迁占银州,在预署官职中设之。李德明相沿以党项人任之。西夏建国于12监军司中设此职,则不分党项与汉人悉委任
西夏文印章。西夏军队首领所佩。迄今所见已达100多方。印面近正方形,一般边长5厘米多,目前所见最大印面6.4×6.1厘米,最小4.2×4.9厘米。印文为九叠篆,译文为“首领”2字。印背多刻西夏文两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弟玛什巴图随汗归清,次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
鲜卑部落。亦作库辱官、库傉官。属鲜卑徒何部。十六国时期,成为后燕的属部,镇守中山(今河北定县)。北魏兴起后,有部分人先后投附北魏和柔然。北魏泰常元年(416),因库傉官斌等率众叛魏投北燕冯跋,遭到魏将
见“西部哈萨克”(710页)。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实行的一种国有形式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将他们过去所霸占的台湾土地即所谓※“王田”改称“官田”。招民垦种,耕者皆为官佃,分三等纳税课赋。
见“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见“巴尔楚克” ②(413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