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316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嘉平二年(312),封勃海王。又拜大将军。建元二年(316),被郭猗、靳准诬陷与皇太弟刘乂共谋作乱。以中常侍王沈矫弄诏旨
见“董忽力”(2185页)。
1899—1946近代蒙古王公。字经堂。内蒙古札赉特旗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封为多罗贝勒。1912年,被袁世凯政府封为多罗郡王,不久晋封亲王。1925年,创办齐齐哈尔蒙旗师范学校,并任校长。伪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墨行工卡境。永乐十一年(1413),明中央政府封其地僧俗首领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自此为阐教王驻地。参见“阐教王”(2105页)。
东巴教著名经师。又作阿明择理。宋朝时期人。据传说和经书记载,是今中甸县江边的摩娑人(纳西族)。13岁赴西藏投奔大经师学经,因出身贫贱,未被收纳,遂借为大经师当佣工之机旁听,学会要学的所有经书,后偷出经
见“速不台”(1840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境。其地与明廷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贡使每年赴京贡马及方物,获回赐如例。其官员依明土官袭替成例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