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书名。全称《世间怙主法王宗喀巴广传》。楚杰王却吉受西藏工布泰钦林寺学者之鼓励而撰。成书于1843—1845年。原书为拉萨木版。详载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洛桑扎巴的一生(1357—1419)。有
394—409北魏宗室。字受洛拔。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次子,母贺夫人。天兴六年(403),封清河王。史称其为人“凶狠险悖,不遵教训”,劫剥行人,砍射犬豕,以为戏乐。曾被父倒悬于井中,垂死乃出。与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古地名。唐代磨些蛮(纳西族先民)的居地之一。唐《蛮书》卷三:“越析一诏也,亦谓之磨些诏,部落在宾居”。今云南宾川县宾居街。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清代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萨雅克部落首领。驻牧于特穆尔图淖尔(原苏联伊塞克湖)一带。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定边将军兆惠率军追哈萨克锡喇至其地,请内附。后受玛玛木特呼里派遣,偕车里克齐、尼沙2人谒
彝语音译。意为由于租佃土地而产生的额外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社会中施行的一种剥削制度。包括三项内容:“母则窝”,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猪粮;“母则直”,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酒粮;“申直”,意为因租地
即“毗舍耶”(1649页)。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见“塔克世”(2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