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契丹节日仪俗。立春之日。皇帝出就内殿,拜先帝御容,臣僚于殿前石阶合班,拜。帝进御容酒,戴幡胜,并赐群臣。随之与土牛前上香,三奠酒,教坊动乐,侍仪使跪进彩杖。帝鞭土牛,臣僚跪左膝,受彩杖。司辰报春至,鞭
?—1757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朗加之麦宝东氏家。初以抄写经卷为生,后至静修禅院扎西奇寺从喇嘛瑙吾活佛出家为僧。入隆务大寺经院勤学。后赴夏琼寺、塔尔寺、佑宁寺等之法相学院立宗辩论,在隆务大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
即“明马约”(1405页)。
滑雪板。赫哲语音译。亦作“刻雅奇刻”或“恰尔奇刻”。汉语俗称“踏板”。旧时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猎人冬季追捕野兽的交通工具。一般以稠李树制作,也有用白桦、柞、榆等木做的。宽约5寸,厚3分,长度以猎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长庆《唐蕃会盟碑》有载。系执掌经济财务的官员,有时也与军队中的筹粮及军需筹算相关。“资悉波”为执掌会计事务的官员,“折逋”意为“大”,约相当于大会计使。
见“纳文罗布森札木苏”(1275页)。
即“晟丰祐”(1867页)。
即“达兰达葩”(731页)。
见“戴辣”(25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