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哲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界札鲁特左翼旗,西界阿噜科尔沁旗,南界喀尔喀左翼旗,北界乌珠穆沁左翼旗。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
见“忠贞可汗”(1414页)。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干崖宣抚司(治今云南盈江县东北旧城)宣抚。娶木邦宣慰使罕拔之妹为妻。嘉靖三十九年(1560),遭缅王莽瑞体侵,附于缅,与诸土官随缅王入扰。万历(1573—1620)初,卒
?—1674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氏。喀喇沁宰桑之后裔。崇德二年(1637),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管喀喇沁牛录事,兼任甲喇章京。三年,随军征明,至北京。六年(1641),从征明,围锦州,
藏语“察木多”之译音。亦作喀木。见“察木多”(2473页)。
见“李嗣源”(1043页)。
?—1058辽朝第六代皇帝圣宗之元妃。契丹族。为太祖淳钦皇后弟阿古只五世孙女。初为宫人,开泰五年(1016),生皇子宗真,被立“顺圣元妃”。时正宫齐天皇后生子早卒,取宗真养之以为己出。太平十一年(10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书名。俄国伊·费·巴布科夫著。1912年圣彼得堡出版。自1857年后,作者曾先后在西伯利亚二十四步兵师任参谋长、鄂木斯克军团司令部作战部主任、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等职务,并受命参加同中国签订《中俄勘分
即“者舌”(1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