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玛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即“清朝通典”(211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元朝大臣。哈刺鲁氏。奥鲁总管※铁迈赤孙,兵马尚书※虎都铁木禄侄。初隶土土哈部下,充哈刺赤。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世祖平定诸王乃颜之乱。二十六年,充博儿赤(司膳)。成宗大德四年(1300),任中书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明清时在台湾高山族村社设立的学校。明清之际,郑成功父子曾相继在台湾的新港、麻豆等高山族村社初设乡塾,鼓励高山族子弟入学就读。康熙朝统一台湾后,得以逐渐发展和普及。康熙三十四年(1695),台湾知府靳治
新疆南部诸族反动国民党统治及民族压迫的武装斗争和民族民主革命。1945年夏,在蒲犁(今新疆塔什库尔干自治县)及其毗连地区的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族中一些具有革命思想的人,经过长期酝酿,成立革命组织
古族名。又称夭家。名称始见于元代。元末明初曾爆发多次反封建统治的农民斗争。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黔南地区,与苗、布依等民族杂居。近代仅在都匀和麻江等地分散居住。自称“育”,语言接近麻江一带的苗语。严格遵守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见“罗布桑纳木札勒”(14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