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金矿公司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开始赢利颇丰,后因金磅跌价,恐受亏累,于三十年(1904)冬停业。其间制金条4700余两,获纯银4万余两。后由于阗县接管,4厂每年采金1400两。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开始赢利颇丰,后因金磅跌价,恐受亏累,于三十年(1904)冬停业。其间制金条4700余两,获纯银4万余两。后由于阗县接管,4厂每年采金1400两。
1083—1122金宗室、大将。本名谋良虎。女真族。完颜氏。康宗※乌雅束长子。善射,九岁能射逸兔。年十一,射中奔鹿。善谈辩,多智略,孝敬谦谨。深受世祖及众人爱。从阿骨打伐辽,多所谏言。以所部兵败宁江州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庆州辖县之一,“永安”与“英安”音近,今有人认为县治故址即今吉林省珲春县西北英安村。辽太祖灭渤海后,迁其民于今内蒙古敖汉旗东北,仍用其原名置县治之,属辽降圣州。
?—1660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富察氏。先世居沙济。佐领木科理长子。初任佐领。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从征明宁远城,未克,殿后以归。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清崇德五年(1640)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的神鼓有萨满跳神用之神鼓和普通神鼓两种。后者家家都有,为各户祭神时作击鼓祷告之用;有时也用作乐器,击之而歌
见“库莫奚”(1110页)。
见“耶莫”(1300页)。
高车之一部。又称阿伏至罗国、阿至罗国,亦称副伏罗氏、覆罗氏。高车十二姓之一。原分布于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5世纪初,柔然统一漠北后,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该部首领阿伏至罗为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亦作“孛极烈”,意为“官长”、“官人”、“总管”、“头目”等。源于契丹语“孛堇”。金初为皇室、宗室显贵之尊官。前加国论、乙室等不同冠词为官名,作升拜宗室功臣之序。收国元年(1
西域古湖名。见《汉书》、《后汉书》西域传。《史记·大宛列传》称盐泽。《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又名泑泽。辅日海、牢兰(《释氏西域记》作牢兰海)、临海。清代《汉书西域传补注》:回部(维吾尔)语称罗布淖尔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答鲁花赤”、“答鲁合臣”、“达鲁噶齐”。《元朝秘史》释为“镇守官”。蒙古汗国初始置,《元史·太祖纪》:“定西域诸城,置达鲁花赤监治之”。管军民,掌印玺,行总辖监治之职,为众官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