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见“乌守尔”(334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清代四川境内土司名。蜀汉马岱后裔,先祖于元代世袭邛部州六番招讨使。明洪武八年(1375),置黎州长官司,以马芍德为长官,赐给印信、衣服、绮帛。十一年(1378),升长官司为安抚司,晋马芍德为安抚使。万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
见“破六韩孔雀”(1847页)。
962—1004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又名赵保忠。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子,李继筠弟。初任职衙内都指挥使,兄死袭职,因不孚众望,致宗族叛离。银州刺史李克远与弟李克顺率兵袭击,设伏败之,以兵变
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吐谷浑王※诺曷钵与※弘化公主第五子。以父附唐、内徙,受唐封右鹰扬卫大将军、宣王。
?—1763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郎后裔,辅国公巴赛之子。初授辅国将军,袭辅国公。乾隆元年(1736),授正红旗满洲都统。三年,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752),祖
见“鄂伦春族”(2052页)。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公瞻。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宏海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承袭宣慰使。雍正六年(1728),纳土辞职,请归江西祖籍。降旨嘉奖,授参将衔,并世袭拖沙喇哈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