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巴奇
见“拉夫凯”(1367页)。
见“拉夫凯”(1367页)。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又称背壶、携壶。陶质。生活用品。有扁、圆和一面扁一面圆三种形式。多圈足小口,有的口旁有流。两侧通底有穿皮带或绳索的环鼻及沟槽,便于身上或马上携带奶汁、酒浆等饮料,是适用于
见“从太山”(321页)。
清末在云南独龙河地区设置的行政官吏。独龙河又名俅江,故名。光绪三十四年(1908),一说宣统元年(1909),丽江府阿墩子弹压委员兼管怒、俅两江事宜的夏瑚巡视独龙河地区。独龙族人强烈要求摆脱外族土司压
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部数万人降汉,次年,汉处之于西北边五郡故塞外,因其故俗,设置属国,汉朝政府派属国都尉领护。西汉共设安定、天水、西河、上郡、五原、张掖和金城七属国,汉朝政府各派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
中国古族名。东夷之一。参见“徐夷”(1893页)。
清末回族民间教育团体。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童琮(又名印琮)在江苏镇江发起组织。原名“东亚穆民教育总会”。受到留日学生的支持,相与磋商,始易今名。三十四年(1908)秋,在镇江穆原学堂召开第一次大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见“葛可河卫”(2184页)。
1837—1900清末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字子良。笔帖式出身。光绪十一年(1885),由按察使擢山西巡抚,后调江苏、广东。任内,于屯田、固边、修渠、疏浚等多有建言并有一定贡献。十二年,巡阅大同镇属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