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官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
解放前四川羌族地区一种主要地租剥削方式。地主把土地租给佃户,收获时,佃户得将地里产物一半交给地主,这是一种高额剥削。还有一种是不论收成好坏,按预先确定租额缴租,俗称“铁板租”。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汗俄尔札萨克旗、巴颜诺尔札萨克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和硕特台吉巴延阿布该阿玉什季子扎布率众归清。雍正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
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约20公里。俗称“破城子”。为唐代庭州金满县和北庭都护府所在地。清代在此发现唐金满县碑、唐造像碑和元造像碑残石。城略呈长方形,东西约1000米、南北1500余米。分内外城3重。中
见“旗民”(2460页)。
见“据曲”(2039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达赖乌巴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四子。初被拜巴噶斯育为子,与鄂齐尔图车臣汗一同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康熙十六年(1677),鄂齐尔图车臣汗为准噶尔部噶尔丹击败后,徙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张鹏一编纂。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2册。分6部分:1.建置沿革、鄂尔多斯七旗;2.山川池泊、河套内外诸山,套地黄河诸水;3.职官,历代职官;4.屯垦、汉、隋唐屯垦、
见“蕃汉转户”(24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