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回将※哈攀龙之子。乾隆十七年(1752)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任云南督标右营游击,迁东川营参将,治军严明,待人有礼,深得当地各族信任。三
见“忽石门卫”(1489页)、“忽失木卫”(1489页)、“忽思木卫”(1490页)。
?—1634清初将领。汉军正蓝旗人。原籍辽东铁岭。初仕明为抚顺所游击。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征明,围抚顺,受招谕出降,献所辖抚顺、东州、马根丹3城,台堡寨500余所,授副将世职,以贝勒阿巴泰之
辽及元代诸王、贵戚、勋臣所领有的俘户和私奴。一作头下户。《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视户数多寡,分置投下州、军、县、城堡,向本主及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一说原不属东夷,为诸夏之一)。又称徐方、徐戎;因以虎为图腾,殷墟甲骨卜辞称之为“虎方”(一说虎、徐为一音之转)。分布在淮水以北,黄河故道以南地区,约为今安徽泗县以北,至江苏徐州市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察哈尔徙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每翼为1昂吉,置8佐领。营设领队大臣一人,由满族官员担任。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由佐领擢用,办理八旗事务。
汉(匈奴)刘聪年号。310—311年,凡2年。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蒙古都儿鲁斤诸部之一斡罗纳兀惕(又作斡刺纳儿,一说列为尼伦诸部之一)之一分支。始祖为斡罗纳儿惕·乞里克讷惕。成吉思汗开国功臣、千户长把带(巴歹)、乞失里黑(启昔里),即出自该部。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1643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子。崇德元年(1636),封镇国公。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至吉木海,败平壤巡抚、安州总兵及安边道援兵。六年(1641),从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