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
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地区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八年(1763)置。驻雅尔城(前苏联境内乌尔扎尔)。因冬季雪大,交通困难,三十一年迁驻楚呼楚(今新疆塔城)。下设协办领队大臣、专理游牧领队大臣各1名,专管东、西两路卡伦;又置章京3(一作4)员,管理印房、粮饷、驼马;笔帖式2 (一作3)员,委笔帖式10员,卡伦侍卫12(一作6)员,别掌理印房、折房1、营务处、驼马处、军台等事务。别有管粮理事抚民同知1员。隶伊犁将军管辖。辛亥革命后废。
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地区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八年(1763)置。驻雅尔城(前苏联境内乌尔扎尔)。因冬季雪大,交通困难,三十一年迁驻楚呼楚(今新疆塔城)。下设协办领队大臣、专理游牧领队大臣各1名,专管东、西两路卡伦;又置章京3(一作4)员,管理印房、粮饷、驼马;笔帖式2 (一作3)员,委笔帖式10员,卡伦侍卫12(一作6)员,别掌理印房、折房1、营务处、驼马处、军台等事务。别有管粮理事抚民同知1员。隶伊犁将军管辖。辛亥革命后废。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有南院王、北院王、西院王、东院王,统称诸王位,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用25两银印。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官府强行征购粮草的措施。源于北魏,辽、金、元沿之。《元史·食货志》:“元和籴之名有二:曰市籴粮,曰盐折草”。所籴粮草由官府支付钞币或盐引,供边庭军需、京师日用,或贮于常平仓以备荒。每年籴粮数万石,多达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
见“宰相府”(1949页)。
见“狼台吉”(1900页)。
见“俟利发”(1690页)。
官名。唐代始置,称军事招讨使,掌招抚讨伐事务,兵罢即废。五代设有行营南面招讨使、北面招讨使、都招讨使等。宋代多以文武大臣兼任,不常设置。辽、金沿边诸路常设有招讨司,以边区部族兵长官充任招讨使。元代多置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清代前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十六年(1890)补放七品管糌粑第巴。二十年(1894),升补六品噶厦卓尼尔。二十四年(1898),升五品协尔帮。二十八年(1902),晋升
宕昌羌国王。※梁弥颉死,于南齐永明六年(488)即位。齐武帝封其为使持节、督河凉二州诸军事、东羌校尉、宕昌王。曾遣使向齐求军仪、军器、内伎、秘阁图书,未获允。仅赐以《五经集注》、《论语》各一部。北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