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外羌
泛指凉州刺史部诸郡边塞外的羌人部落。西汉扩土开疆,凉州刺史部诸郡多接连羌人部落,划归郡县塞内的部落受郡县管辖,塞外部落属护羌校尉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备”。东汉中叶,汉朝向西南发展,大批划归塞内。
泛指凉州刺史部诸郡边塞外的羌人部落。西汉扩土开疆,凉州刺史部诸郡多接连羌人部落,划归郡县塞内的部落受郡县管辖,塞外部落属护羌校尉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备”。东汉中叶,汉朝向西南发展,大批划归塞内。
辽代官名。官府之佐史。会同元年(938),始以南北府和国舅帐郎君官为敞史。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夷离毕院、四帐都详稳司、遥辇帐和群牧司使等机构亦设有此官。四帐都详稳司和国舅乙室已小翁帐中的此官后改称将军
见“忽失河卫”(1489页)。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
亦作“什古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瘠人”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丞相※完颜襄的祖父即名什古迺。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曲万户,《元史》作出密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元代党项(唐兀)人。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元成宗时官知枢密院事。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
见“辽庆陵”(653页)。
傣语音译,意为“亲属”。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即车里宣慰使的旁系亲属。但只有充任宣慰使的家臣才能称“翁”,其余只能称“翁沙”。是当地仅次于※“孟”的贵族阶层,可以担任宣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