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见“真寂寺”(1819页)。
见“吉里迷”(681页)。
见“王忠”(201页)。
汉朝官员。汉北地郡义渠人。初从军,累功至骏马监。元凤(前80—前75)中,奉命出使大宛。时楼兰、龟兹归服匈奴,屡遮道杀汉使,不久,其自大宛返龟兹,闻匈奴使至,率吏士袭杀之。拜为中郎,迁平东监。四年(前
见“耶律有尚”(1309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见“巴笃理”(411页)。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译作“叭要”、“摆腰”、“伯腰”、“拔要”、“摆曰”、“把岳忒”等。该部源于蒙元时期,《蒙古秘史》、《史集》、《元史》均有记载,称作“巴牙兀惕”、 “伯牙吾”、 “伯牙兀”、※“伯岳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丹津多尔济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三年(1738),父卒,兄子桑斋多尔济袭郡王爵,年幼,召居京师,由其代理旗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