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1248蒙古国第三代大汗。又译古与、古余克。乞颜·孛儿只斤氏。太宗※窝阔台长子。太宗五年(1233),从宗王按赤带征辽东,擒东夏国主蒲鲜万奴。七年,与宗王拔都等西征,史称“长子出征”,攻取钦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见“只儿蛮卫”(551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唐时岭南地方机构。唐贞观朝(627—649)分全国为10道,其中岭南道辖今两广及越南北部地。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交州)5总管府,统称岭南五管,由广州府都督统摄。其中桂州、容州、邕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拉乌。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镇沅、祥云、西畴、罗平、金平、元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526北魏末各族大起义首领之一。原为高平镇(今宁夏固原)敕勒首领。北魏正光五年(524)夏四月,被高平镇民赫迪恩等推戴为高平王,与部将万俟丑奴攻高平镇,以应沃野镇匈奴人破六韩拔陵起义,为魏将卢祖迁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