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亦思马因”(873页)。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
书名。朝鲜李民(1573—1649,朝鲜永川)撰。作者于后金天命四年(1619),以幕僚身份赴辽东,参与明对后金的萨尔浒之战,战败被俘,次年释归写成是书。记载满族的社会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接达里冈爱牧马场界,西至西尼察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接四子部落旗界,北至巴噶哈台接本部左翼后旗及左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
参见“八关”(22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见“阿沙”(1192页)。
古族名。汉至宋代长沙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地名作族称。春秋战国时泛称※蛮方、※荆蛮、南蛮。秦分黔中地置长沙郡,汉改长沙国,故名。晋代始有※槃瓠蛮后裔之说。汉永寿三年(157),举兵屯众于益阳(今湖南益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见“萧令公墓志”(20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