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稚鲁”(2368页)。
清朝蒙古王公。翁牛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铁木哥赤斤后裔,郡王毕里衮达赉次子。初名班第,后赐今名。康熙三十三年(1694),袭札萨克多罗杜棱郡王。三十九年(1700),以所部马乏,清
南北朝时期柔然的巫者。亦作“折豆浑”。属于游牧民族的早期萨满教,产生于自然崇拜和原始巫术。史传“其国能以术祭天而致风雪”,属无稽之传说。从事此职业者,柔然语称为“是豆浑”。见于记载者为妇女担任,兼行医
西魏起义首领。又作刘平。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原为稽胡帅,后附西魏,官夏州(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刺史。大统七年(541)三月,举兵反魏,据上郡(治今陕西韩城县南)。不久,为大都督于谨所败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见“达密里部”(734页)。
①见“耶律棠古”(1322页)。 ②见“蒲速”(2319页)。
①(?—519)北魏宗室。字景袭。鲜卑元氏(拓跋氏)。河间公元德子。颇涉文史。宣武帝即位,拜尚书主客郎,改给事黄门侍郎。迁侍中,领右卫将军,掌禁中要密之事。迁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2千匹,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见“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3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