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乌斯
即“乌斯多”(337页)。
即“乌斯多”(337页)。
1830—1886清同治年间甘肃回民起军首领。字魁峰,又字鼎臣。经名“阿布都拉·阿齐兹”。甘肃河州(今临夏)摩尼沟何家庄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祖籍陕西大荔。早年在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学经,结业“穿衣”
战国时期蜀人首领。蜀国开明氏第九世王(一说为第五世王)。将国都由郫邑(在今四川郫县城北2里)迁至成都,去帝号,复称王。俗尚赤,始立宗庙,习礼乐,进一步推行中原文化。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洪武至永乐间(1368—1424),宣慰使司刀暹答曾命奢陇法食邑于此。永乐十一年(1413),宣慰使刀更孟以勐捧为其子刀霸供之食邑。十九年(1421),析车里为二,
古地名。高句骊筑。所在有二说:一说哥勿即高句骊东明王朱蒙以沸流国地(在今浑江上游)所置“多勿都”之“多勿”(高句骊语,“复旧土”之意),故址在今吉林省通化县境;一说其音近国内城,即今吉林省集安县之石城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清代以上三旗包衣人组成,供皇宫兵卫、体役之需。京师内府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统于总管内务府大臣。每旗设5参领、5满洲佐领、6旗鼓佐领,正黄旗加设2朝鲜佐领,正白旗加设1回人佐领(又加设一“番子佐领
见“隆舜”(213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或作永康。后凉太祖懿武帝吕光年号,光子吕绍即位后沿用不改。399年,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