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杂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草场内划出几小块专供※头人与大差巴饲养幼畜者。租借差巴草场放牧牲畜的※堆穷或过往行人,须向差巴交草钱。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草场内划出几小块专供※头人与大差巴饲养幼畜者。租借差巴草场放牧牲畜的※堆穷或过往行人,须向差巴交草钱。
书名。西南民族史志。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卷前有嘉靖丁巳(1557)顾名儒序。此书所载内容,与※《炎徼纪闻》4卷大同小异,当即一书异名。唯彼有后论此书无
契丹国国都。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郊。位于狼河(今乌尔吉木伦河)与南沙河(今沙里河)之间。为契丹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创业之地。其地“负山抱海(河),天险足以为固。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辽史》
呼伦贝尔地区蒙古族牧民冬季穿的高靿靴。靴筒高尺许,筒口呈马蹄形,靴底为密线缝制的“千层底”,靴面为牛皮,靴尖上翘2寸左右,以便于伸进马镫,沙地行走不带沙土。靴筒便于骑马和趟草地。这是牧民多年实际生活中
云南碧江怒族第36代祖。相传有4子,长子拉黑、次子拉欧、三子拉穷、四子拉赊。今碧江八村的怒族为次子拉欧之后代;九村为三子拉穷之后代;七村的部分怒族为四子拉赊的后代。长子拉黑因生下后,啼哭不已,按怒族习
见“捏褐妳”(1855页)。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
见“叔孙建”(1380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即“伍员”(795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