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玛塔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574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豆罗突。周文帝※宇文泰子,文宣皇后叱奴氏生,武帝※宇文邕同母弟。西魏恭帝三年(556),封秦郡公,邑1千户。北周武成元年(559),出镇蒲
?—1702清宗室、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信郡王多尼次子。顺治十八年(1661),袭爵。康熙十三年(1674),蒙古察哈尔部布尔尼乘“三藩”叛乱之机,起兵反清。次年,命为抚远大将军讨之。大败
中国古代文献对游牧民族的泛称。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传》,意谓以游牧畜牧业为基础的国家。如“乌孙,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自是以后,遂为历代学者沿用。如《汉书·西域传》:“大月氏本行国也
见“血族复仇”(821页)。
旧县名。即今巴塘。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金沙江东。古为白狼国地。唐宋时为吐蕃所据,元、明两代为乌思藏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内附,雍正七年(1729)设正副宣抚司、粮台及都司、千总各职。光
即“苴仁”(1333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1353元末官员。字士瞻。回回人。浚州达鲁花赤马合木子。随父定居河北大名。进士出身,历任淮东廉访司书吏、两浙都盐运司、淮东宣慰司属员。顺帝至正十年(1350),参与镇压真州(治今江苏仪征县)农民起
彝族张兴癸、杞彩顺家谱作此名。即“逻盛”(2062页)。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风俗志。1卷。清诸匡鼎(字虎男,号桔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汉族)撰。“傜僮”,为广西少数民族之泛称。内分3部分:首记瑶族风俗,如衣饰、房屋、饮食、瑶刀、战法、乐器、刻木、种类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