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罕尼丁
见“布拉呢敦”(470页)。
见“布拉呢敦”(470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咸丰十年(1860) 11月1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15款。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
见“都儿鲁斤”(1817页)。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统兵官。《百夷传》:“昭纲领千余人”,相当于千夫长,其上有万夫长※“昭录”,其下有※“昭伯”(百夫长)、※“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
(1557或1587—1653)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高僧。原名阿毕达。土尔扈特部台吉墨尔根特木纳之子。16世纪80年代前后出家为僧,赴西藏扎什伦布寺学佛,师事班禅,授法号内齐托音。后受班禅派遣到东蒙古传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鄂温克语音译。是额尔古纳河畔鄂温克人对野生鹿的称呼,对已驯养成家畜的驯鹿称“鄂伦”。详“驯鹿”。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汉西域车师后国官名。位在王、侯、将、都尉之下。主司军事。
1634—171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兆佳氏。顺治十一年(1654)翻译举人,授工部七品笔帖式,累迁内阁侍读、刑部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署骁骑参领,随扬威将军阿密达讨王辅臣。十五年,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