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泉钱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用。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上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钱则听入不准出。五年正月,以其钱渐贱,人不喜用,遂废之。参见“五行大布钱”(267页)。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用。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上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钱则听入不准出。五年正月,以其钱渐贱,人不喜用,遂废之。参见“五行大布钱”(267页)。
?—1755卫拉特蒙古青海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卓哩克图和硕齐孙,第巴第四子。初隶和硕特部。雍正元年(1723),以罗卜藏丹津反清,偕诸兄弟降附清军,选兵助击罗卜藏丹津等于哈玛尔岭。二年,别编旗分佐
族名。哈尼族自称。雍正《临安府志》卷7“风俗·附种人”曰:“窝泥,自呼哈宜。”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穿带壶”(1760页)。
书名。又名《明译天文书》。洪武十五年(1382)西域回回人海达儿(又译黑的儿)等奉明太祖朱元璋命,以元遗阿拉伯文伊斯兰教天文书译出。凡4卷:卷1总释题目为第一类;卷2断说世事吉凶为第二类;卷3说人类命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1884—1938清末民国学者。字德舆,号玉堂,又号睫巢居士。甘肃临夏人。本姓仲,为邓姓收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解元,次年中进士。历任四川新都知县,南充知府等。辛亥革命后任甘肃省议员、参事,又
见“奥失部”(2252页)。
1621—167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靖定贝勒芬古(又作费杨武)第四子。顺治二年(1645),封辅国公。屡从军征战,颇著军功。从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征湖广。五年,从郑亲王济尔哈
清地区名。亦名宁古塔将军。初治今黑龙江海林县旧街镇,康熙五年(1666)移治今宁安县治。辖域东濒海,西至吉林乌拉,南界土门江(即今图们江),北连混同江。唐虞、周、秦为肃慎氏地。汉、晋为挹娄地。南北朝为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