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制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一译阿拜拉达,全名哈拜都拉·斡里汗。※斡里汗第三子。道光二年(1822)父死,被部众公举为汗。因恐清朝政府责怪,遣弟占图喇苏勒坦进京请谕旨。四年(1824),伊犁领队大
书名。光绪二年(1876)崇厚奉敕撰,四年书竣刊行。8卷。分舆图、疆域、城池、宫殿、审理、词讼、盐捐章程及户、礼、兵、刑、工五部公署职官,以及崇实、崇厚奏折等42类。记述盛京的行政设置及制度沿革,可补
清代官名。亦作哈方或哈峰。满语音译,意为“官员”,多用于中下级官吏。如“额者库”意为“主持事务的人”,“额者库哈番”即“主持事务的官员”。顺治元年(1644),改额者库汉名为“主事”,在尚书、侍郎、郎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朱力斤、只里斤、只里吉。为※克烈分部之一。12世纪末13世纪初,王罕为克烈部长时,该部以合答黑吉(《史集》作曲克把阿秃儿)为首游牧于合刺温·只敦与赤乞儿·主勒古儿一带。以勇敢善
?—1656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爱新觉罗氏,景祖※觉昌安之兄索长阿三世孙。初随军征明锦州、宁远及入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官至兵部侍郎。顺治九年(1652),同都统噶达浑征蒙古鄂尔多斯部叛逃之多尔济等
即“掏心式宰牲”(2038页)。
吐蕃阿里王。名意为“太阳依怙神”。《德鸟佛教史》又称“赤·尼玛衮。”吐蕃末代赞普达磨曾孙,贝阔赞之次子,属约松王系后裔。因政权被云丹所夺,遂率臣工眷属西走阿里(又称“堆”,意为上部)开始统辖阿里一带,
1317—1383元明间藏传佛教僧人,西夏人后裔。生于康区木雅热甫岗地区(今康定北木雅区)。17岁随上师索南坚赞出家为僧。18岁赴藏,在桑浦寺随上师浦日哇绛秋久受居士戒,从噶玛噶举派大德让迥多吉广听显
见“热西丁”(1856页)。
?—1636后金将领。满洲镶白旗人。郭络罗氏。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皇太极征明,取遵化,进抵燕京(今北京)。四年,署固山额真,与范文程率蒙古军守遵化。因明兵复滦州,贝勒阿敏等谋弃诸城,令其弃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