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和署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者有3,即《亢里》、《马黑某当当》、《清泉当当》等,均已失传。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者有3,即《亢里》、《马黑某当当》、《清泉当当》等,均已失传。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准噶尔兵器。初以铁为腔,中施硝磺铅弹。或高二三尺,圆径三寸,架于骆驼背上施放;或高二三尺,圆径五六寸,置于木架上施放。后改用铜料制作。相传其造炮技术的进步,与被俘的瑞典军官雷纳特有关。他曾为策妄阿拉布
1634—1672清代青海玉树十六代囊谦王。藏族。※尕玛拉德之子。顺治三年(1646),赴拉萨朝拜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蒙古汗王固始汗,贡献方物。赐以“米旺仁庆南杰”称号,并颁锦缎文册,承认其对囊谦部
即“类利”(1762页)。
书名。清代蒲圻但湘良撰。15卷,卷首1卷。成书于光绪九年(1883),蒲圻本为16册,家刻本7册。作者曾任湖南辰永沅靖道官吏,根据文件、史料及实地勘察材料,撰成此书。内容包括奏摺、纪述、告示、部复等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舒繙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卫等2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今黑龙江省绥芬河支流舒范河流域。
亦称京营,即清代京师绿营。掌治安、司缉捕等。初建时,惟有南北两营。顺治十四年(1657),增设中营。康熙三十年(1691),以八旗步军统领(从一品)统辖巡捕三营,全称是提督九门巡捕营步军统领,俗称九门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居今青海湟源以西。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朝。永乐六年(1408),甘肃总兵左都督何福奏称申藏簇人梗化,命都指挥李达领兵进剿。七年,行在兵科左给事中禋峻等劾奏陕西都指挥
见“密尔爱玛提”(2122页)。
即“安树德”(9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