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宣慰司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千金公主”(121页)。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①波斯文音译,原意为“沿门乞讨”,后衍变为“修行者”、“苦修者”之意,或译为“苦行僧”、“托钵僧”。专指按苏非派学说完成修炼功课的修道士,是元代伊斯兰教苏非教团的高级成员。通常穿着特别服饰,忍饥挨冻,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德懋,号高河。云南大理人。白族学者※李元阳婿。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官通判,历官知州,后归乡里。从李元阳、流寓杨慎游学。著《行剑子》、《叶榆檀林志》,诗集有《南霞集》、《乘
见“交州异物志”(876页)。
辽封爵。天禄(947—951)初,耶律安端受封。安端,太祖弟,字猥隐。神册三年(918),为惕隐,天显四年(929),为北院夷离堇。曾征渤海,平叛。太宗即位,有定策功。后与兄剌葛谋乱,妻粘睦姑告变,太
见“合不频尼”(835页)。
见“延吉府”(819页)。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