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卜登
见“沙不丹”(1126页)。
见“沙不丹”(1126页)。
?—1847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乾州(今吉首)大河寨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因不堪地主、官吏剥削,用苗族民间“合款”的组织形式,发动群众抗粮抗租。道光二十四年(1844),向官府提出减免屯租
参见“前锋”(1742页)。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
即“乌斯多”(337页)。
1349—1409明朝将领。全名火里火真。蒙古族。初为元朝将领。元末,驻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一带。元亡,北徙。洪武十四年(1381),率将校41人、部众177户投明朝,获厚赐,奉明太祖命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蒙古领主属下千人的头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明安兔,是管一千人头目”。平时征收贡赋(阿勒巴),组织围猎,战时领兵作战。其属下又分若干“召兔”(百人头领)。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1634—1699清代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衮布长子。驻牧土拉河南。顺治十二年(1655),继父位称汗,称斡齐赖赛因汗,为左翼长。与同族墨乐根诺颜、达尔汉诺
普米语音译,意为“给羊子”。普米族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川、滇普米族地区。即将羊作为死者化身祭奠。常在同氏族中辈分相同的老人全部去世后一起举行,或夫妻双亡后合葬时举行。届时,远近亲友皆被邀请,其中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