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我国台湾省高山族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包括20余种语言,现在尚使用的有13种,使用人口约30万。高山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高山族语言分为3个语组:(1)泰耶尔语组,分布在北部山地,南投、
即“仆散忽土”(320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
新疆维吾尔族宗教节日。意谓“祈祷”。又称超度孽鬼节。主要流行于喀什噶尔(今喀什)及和田地区。类似汉族清明节。无固定节期,多在盛大节日时举行。届时各家俱往祖墓哭祭,点灯诵经,谓之迎奉祖先。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平年号。?—944年。
古水名。今多认为《魏书·乌洛侯传》之完水,即两唐书《室韦传》之望(室)建河。然所指有说即今额尔古纳河,或说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有说为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古称,或说仅指黑龙江上游;一说为今嫩江上游支流甘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书名。元法令类编。顺帝朝平章政事阿吉剌监修。至元四年(1338)始纂,5年成书,六年颁行。包括制诏150条、条格1700条、断例1059条3部分。系增删《至元新格》、《大元通制》诸书加以编次而成。参与
(—1803) 清嘉庆间云南各族抗清斗争的首领。云南澜沧人,拉祜族。嘉庆(1796—1820)初,清统治者对云南各族此起彼伏的抗清斗争,采取“以堵为上”的方针,封锁澜沧江,截阻威远、镇沅和思茅离开家园
宋元祐年间少数民族起义首领。诚州(今湖南靖县)人。沅、诚两州自创建以来,设官屯兵,募役人,调戍兵,开道路,侵占民地,民不安业,怨声四起。元祐二年(1087),改诚州为渠阳军,罢两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