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荫堂集
书名。清阿克敦撰。全书14卷。成书于乾隆朝。内容多为有关清史的著述。惟卷13《初使准噶尔奏》,卷14《再使准噶尔奏》为作者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三年(1738)先后两次往伊犁会见噶尔丹策零的疏报。是研究清中叶准噶尔部与清朝政府关系的第一手资料。书中附有作者“奉使西域诗”,为其两次出使沿途咏唱,对了解准噶尔的风情民俗也有一定帮助。
书名。清阿克敦撰。全书14卷。成书于乾隆朝。内容多为有关清史的著述。惟卷13《初使准噶尔奏》,卷14《再使准噶尔奏》为作者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三年(1738)先后两次往伊犁会见噶尔丹策零的疏报。是研究清中叶准噶尔部与清朝政府关系的第一手资料。书中附有作者“奉使西域诗”,为其两次出使沿途咏唱,对了解准噶尔的风情民俗也有一定帮助。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1683—1706即六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著名诗人。原名计美多吉协加衮钦。藏族。生于藏南门隅纳拉宇松。自幼随母劳动。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被第巴桑结嘉措认定为五世达赖喇嘛转世
见“尹咱呼图克图” (403页)。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164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佟佳氏。※扈尔汉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参领,略明锦州,迎察哈尔部来归诸宰桑。清崇德二年(1637),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奋勇攻取皮岛,赐巴图鲁号。寻晋都
见“罕答河卫”(1173页)。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明代苗族土官。湖南保靖筸子坪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辰州卫指挥佥事龚能等招谕,与筸子坪等35寨,453户生苗内附。遣子入朝,请设官抚治。明成祖命设,子坪长官司,隶保靖,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地位在格斯贵喇嘛之下。办理庶务、会计事项。也有在德木齐之下掌庙仓或佛仓庶务者,俗称办事喇嘛,也有的职司催租、募缘、采购米粮、添置法物、整理用具等。
参见“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