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赖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往被杀,女的被杀或卖到外寨作奴隶。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往被杀,女的被杀或卖到外寨作奴隶。
古族名。又称三苗、苗民。据《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详见“三苗”(46页)。
西夏碑刻。西夏崇宗天祐民安五年(1094)建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大云寺内。碑高2.5米,宽0.9米。碑文两面,阳刻西夏文,碑额篆书,正文楷书28行,行65字;阴刻汉文,碑额篆书,正文楷书26行,行70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
?—前515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吴王余昧之子。周景王十九年(前526),余昧卒,吴国人根据先王寿梦遗言,授余昧之弟季札为君,季札不受,改立他为王。周敬王五年(前515),乘楚平王卒,令其弟率兵伐楚。楚早
敦煌莫高窟17窟藏文题记之遗存。共3行,墨书,题于门壁土墙之中上部,文字被门框划残,遂难窥全貌。从文字看当是吐蕃文字改革后者。所存残文义为“甘州之众人……之……每……谒见之后……(献)九(匹)氆氇……
我国云南省维西县部分地区曾使用过的一种表音音节文字。由维西傈僳族老农民汪忍波于20世纪20年代初创制,故又称汪忍波傈僳文。这种文字一个形体用一个音节表示,相同的音用相同的形体表示。从文字的结构看,笔画
即“伯岳吾”的复数。见(1090页)。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约1684—1753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东科尔呼图克图五世。生于青海尖扎县。随察罕诺门罕出家受具足戒。雍正元年(1723),青海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举兵反清,因喇嘛同情,寺庙遭到破坏,避居于叶尔
西羌的一支。参见“白马羌”(5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