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1605—1643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第八子。天聪五年(1631),授镶蓝旗都统。从太宗征明,抵大凌河,率本旗兵围城之西南,败松山城援兵。又于锦州败明总兵祖大寿。八年(1634)
?—1801清宗室、将领。正白旗人。姓爱新觉罗氏。乾隆二十七年(1762),由闲散宗室授三等侍卫。升头等侍卫。四十一年(1776),以副都统衔赴西藏办事。五十一年(1786),改福州将军。次年,率驻防
珞巴族义都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察隅地方。旧时收买勇士杀死仇敌是复仇的办法之一。收买的对象,一般为外氏族人,这样对方失去警惕,可以比较容易接近仇敌。收买勇士的价格较昂,一般要20头牛左右。代价讲定
内蒙古东部地区牧民传统节日。蒙古语称“玛力音新敖如鲁呼”,汉译作“迎春宴会”。没有固定日期,一般在正月或清明前后,选定日期举行。通常选定草原上某一地点,支帐设锅灶,将牧畜赶来查看膘情,给肥壮的种公畜挂
见“完颜文”(1143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特列”意为“富裕”、“富有”,“多崩”意为“最”、“特别”,即“富裕阶级”、“富裕户”。当地民间对划分贫富阶级(户)既无特定标准,又因械斗
? —1768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筠亭。一等公富文(一说广成)之子。乾隆皇帝之妻侄。乾隆十四年(1749),授二等侍卫。二十一年(1756),以副都统衔赴西路军营,随定西将军达勒党阿追剿
明清时壮族男青年赠给情人的信物。流行于广西南丹及浔州府等地。在一条普通的扁担上,契刻着花鸟和用“方块壮字”写的“壮歌”歌词,然后涂上颜色,显得格外醒目而美观,故称。为男青年所制,赶歌圩时,随身携带,遇
明代哈密哈刺灰首领。勇悍机警。初为千户,与平章革失帖木儿及舍人迭力迷失虎力管辖哈密卫迁居苦峪(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东南)之※哈刺灰(“瓦剌种类”,一说系伊斯兰化的蒙古人,或谓即哈剌辉特)部众。弘治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