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东晋南北朝时期西阳郡诸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古称※荆蛮,汉称※江夏蛮。晋代其地属豫州,又称豫州蛮。多为※廪君蛮及※槃瓠蛮之后裔。北魏泰常八年(423),蛮王梅安率渠帅数千朝京师,求留质子以表忠顺。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宗王忽答的迷失始受封,速来蛮于天历三年袭封,后由牙罕沙袭封。
即“秃麻”(1082页)。
见“董山”(2184页)。
见“兀提刺耳”(11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尔达河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等处女真首领管秃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野儿定河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中游左侧的波罗穆丹河流域。其地产东北虎。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
春秋战国时吴、越的一种战船。吴、越境内河道纵横,居民擅长造船与水战,“以船为车”,军船种类繁多,这是其中最大的一种,“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
1883—1937即九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西藏达布准巴(今隆子县境)。被扎什伦布寺寻访为八世班禅转世灵童,经光绪帝批准,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正月十四日在布达拉宫(一说在
见“火臣别吉”(3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