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礼
①契丹帝王奖谕将士的一种礼仪。《辽史·国语解》称:“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对于亲近的外国首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用此礼。《太宗纪》载,天显十一年(936)九月,“敬瑭率官属来见,上执手抚慰之。”闰十一月,“晋帝辞归,上与宴饮,酒酣,执手约为父子。” ②清代满族人见面的一种普通礼节。流行于东北地区。流行较晚,早期多行抱见礼。后以此礼代之。执手即握手,身份及年龄相仿者,立掌平执;年长者则垂手引之,年少者仰手迎之。
①契丹帝王奖谕将士的一种礼仪。《辽史·国语解》称:“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对于亲近的外国首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用此礼。《太宗纪》载,天显十一年(936)九月,“敬瑭率官属来见,上执手抚慰之。”闰十一月,“晋帝辞归,上与宴饮,酒酣,执手约为父子。” ②清代满族人见面的一种普通礼节。流行于东北地区。流行较晚,早期多行抱见礼。后以此礼代之。执手即握手,身份及年龄相仿者,立掌平执;年长者则垂手引之,年少者仰手迎之。
蒙古官员。亦作寨桑、斋桑。汉语“宰相”之音译。自元代沿袭下来,绝大多数为出身于非成吉思汗家族的封建领主,属“赛特”(善人、贵人、大官)之列。达延汗时曾一度废除太师、宰桑等官职及其领地,将其降为大汗、诸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
?—1909清代蒙古族王公。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和硕亲王※贡桑珠尔默特子。光绪二年(1876),受命袭父爵。四年(1878),赐御前行走。屡率属进京朝觐,多获赏赉。十九年(1893),阿旗
见“塔亚亚特碑”(2162页)。
参见“戈什哈”(283页)。
见“费雅喀”(1771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称岱青。※和鄂尔勒克长子。明崇祯十三年(1640),随父参加在塔尔巴哈台召开的卫拉特、喀尔喀四十四部王公大会,参与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清顺治元年(1644),成为西
傈僳语音译,意为“由同一祖先的后代所组成的集团”。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氏族组织的残余形式。约16世纪中叶,傈僳族诸氏族在陆续进入怒江地区过程中,因不断遭逢战乱,氏族组织逐渐解体;定居怒江后,诸氏族散
即“黑龙江”(2227页)。
?—1633后金蒙古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二等伯※明安子。天命七年(1622),随父归附努尔哈赤,授游击。十一年(1626),从征巴林、札鲁特蒙古诸部。天聪五年(1631),从皇太极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