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元成宗※铁穆耳皇后。伯岳吾氏。驸马脱里思之女。元贞(1295—1297)初,立为皇后,大德三年(1299),受册宝。成宗晚年多病,皇后居中用事,多预国政, “大德之政,人称平允,皆后处决”(《元史》卷
见“婆莴室韦”(2128页)。
见“索布多尔札布”(1833页)。
古韵书。隋代鲜卑人陆法言撰。法言名词,以字行。初官承奉郎。开皇二十年(600),追坐父太子洗马(官名)陆爽事除名。常与刘臻、萧该、颜之推等探究音韵,博采众记,历20年之久,于仁寿元年(601),撰成此
又作翰海。有三义。(1)指“北海”,在蒙古高原东北。一般认为即今内蒙古之呼伦湖和贝尔湖。《史记·匈奴传》:“骠骑(霍去病)封于狼居胥山,弹姑衍,临翰海而还”。《集解》引如淳注曰:“北海名”。《索隐》按
?—929五代时期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前首领※去诸子。父卒,代立。后唐庄宗李存勖时,赐姓名李绍威。同光元年(923)十二月,遣使赴后唐。三年(925)九月,遣使贺庄宗诞节,贡方物。曾娶契丹逐不鲁姊,逐不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岑璋、赵楷、李寰、黄之事迹,与※《炎徼纪闻》卷一略同
即“尼雅”(764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定立吐蕃管理制度,命7名官员专管畜牧业,称“七牧者”。据《德乌佛教史》载,此7官称及职责是:洛昂牧马、当巴牧牦牛、热卡牧山羊、卡尔巴牧绵羊、桂氏牧驴、恰氏牧狗、俄
见“黑石炭”(2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