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见“恩古特”(1869页)。
清代攸乐(基诺)土目。基诺族(一说傣族)。雍正七年(1729),清政府在攸乐山设同知。十年裁撤,由车里宣慰使刀绍文及各土弁“公保”其为土目。管村塞32 (一说36),辖区东至蛮海(亚来)120里,南至
部分台湾高山族的称谓。清代亦称“平埔番”。主要散布在台湾西部和北部沿海平原及浅山。因其大多居于较为平坦的地区,故名。过去有人将其分为若干支:凯达加兰人,分布在基隆、淡水及台北附近;噶玛兰人,分布在今宜
①金封爵。皇统(1141—1149)初,辽旧臣萧仲恭得熙宗信任,授世袭猛安,进拜平章政事,同监修国史,封济王。 ②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大德十一年(1307),成吉思汗弟合赤温后
即“陶新春”(1960页)。
参见“最玛”(2221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
见“纥突邻部”(945页)。
即“绝奴部”(1785页)。
土家族传统手工织品。土家语音译,意为织锦。一种织锦花被面。流行于湘、鄂土家族地区。织物以红、蓝、白色棉线为经线,选各色棉线为纬线,采用通经断纬挑织而成。用三块连在一起,每块两端是花边,构成一幅完整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