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即“倭赤”(1888页)。
渤海族遗裔。初仕于辽。及女真阿骨打起兵反辽,于天庆四年(1114)七月,破宁江州城(故址在今吉林省扶余县东石头城子),福被俘。后于来流城受阿骨打召见,奉命招谕辽属渤海人,以壮大抗辽力量。以阿骨打“女真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河州(今甘肃临夏)卫。时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下置千户所8,此即其一。
敦煌及新疆米兰等地发现的唐代吐蕃文献。又称敦煌本吐蕃历史文献、吐蕃历史文书。其中多数是佛教抄本佛经,以大乘无量寿经为最多,另有关于田亩、文学、历算、卜文及编年史、绘画、医书等文献。字体已有行、楷之分,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古河流名。又称无水、溪、水。水出故且兰,南流至无阳故县(汉置,治在今湖南芷江)。东南入沅水,谓之无口。为五溪之一,据郦道元《水经·沅水》
清代云南丽江府改土归流的主要倡导者。又作木知立。丽江白沙人。纳西族。为人豪迈机智,有谋略和卓识,为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代表人物。明清于丽江设流官通判,但大权操于土官知府手中,通判无法改变“土府暴敛肆螫,
简称王大臣会议。前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清廷以满洲为主体所设的议论军国大事的高级议会。其制起于后金汗努尔哈赤时代。太宗天聪(1627—1636)间,已存在“两大贝勒、议政十贝勒、八大臣……共议国政”(
见“赤峰县”(1013页)。
1634—16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八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顺治二年(1645)四月,下嫁土谢图亲王巴达礼子巴雅斯护朗。十四年(1657),封固伦长公主。十六年(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