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依特部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新疆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族马上竞技活动之一。一般在节庆时举行。主要方式有2:一是在活动开始前,先将1只两岁左右山羊宰杀,割去头和蹄,置于水中浸泡,扎紧食道(也有用羊皮代羊的)。之后,将人分成两组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固山”意为“旗分”,“额真”意为“主人”,即“旗主”。清代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长官。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300人立1牛录额真(汉译佐领
族名。又作“补孔”。汉族对自称毫尼(布都、布孔)的哈尼族的称谓。民国《墨江县志稿》:补孔(布孔),居县属善政、永安、善化三乡。参见“哈尼族”(1633页)。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僧俗文武官员的统称。 《卫藏通志》有“番目”篇。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藏内管兵武职官员设代本、如本、甲本、定本及边界营官,按级逐层管束丁兵。噶厦政府文职官员为噶伦、商上仔琫、商
见“林丹汗”(1292页)。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虎夫耶”、“胡夫耶”。系阿拉伯语,意为“隐藏”、“低念”,或称“低念派”。据说该派源于中亚的苏非派乃格什板顶耶,于康熙初年由一个被称为“阿印科”(维吾尔语“月儿泉”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置于汉高昌壁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见“惰塔”(2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