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偷
见“鹘里尀”(2452页)。
见“鹘里尀”(2452页)。
1011—1052辽代将领。契丹族。仲父房之后,南府宰相耶律思忠子,为于越※耶律仁先之弟。史载其体貌端正,举止庄重,讲究礼节。尝戒其族人曰:“国中三父房,皆帝之昆弟,不孝不义尤不可为。”(《辽史》卷9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1592——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九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阿拜、塔拜征东海呼尔哈部。十一年,奉命掌正黄旗。天聪四年(1630)三月,从贝勒阿敏驻永平。明军
古郡名。①西晋太康元年(280)置,治所在江安县(今湖北公安县西北)。南朝齐移治孱陵县(今公安县西)。陈废。 ②唐天宝(742—755)初。改渝州置,治所在巴县(今四川重庆市)。乾元(758—760)
1821?—186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作阿里汗、条列和卓、倭里汗条勒和卓。移居浩罕之维吾尔族和卓后裔,※张格尔弟巴布顶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参与卡塔条勒(迈买的明)领导的“七和卓之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清军与大小和卓木叛军间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三年(1758)八月,清军克库车。霍集占(小和卓木)经阿克苏、乌什兆叶尔羌(今莎车)。清定边将军兆惠率师往讨,夺取霍集占所筑高台,驻兵城东。敌自东、西、北三面
见“五当召”(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