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而魁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5厘米左右,削尖作锄身。它最早用于砍火山地时薅草,后来也用于挖地,是原始锄耕农业萌芽时期普遍使用过的一种生产工具。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5厘米左右,削尖作锄身。它最早用于砍火山地时薅草,后来也用于挖地,是原始锄耕农业萌芽时期普遍使用过的一种生产工具。
元朝宗室。蒙古孛儿只斤氏。河平王※昔里吉之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随父举兵反元。昔里吉被撒里蛮执送朝廷后,随诸王玉木忽儿转投海都(一说投术赤后王火你赤)。成宗元贞二年(1296),与玉木忽儿归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
清代地方僧官。藏族。任札什伦布寺卓尼尔。康熙四十三年(1704),西藏汗王拉藏汗与第巴桑佶嘉措矛盾相争,应三大寺请,五世班禅罗桑益喜遣其赴拉萨与三大寺共同调解双方矛盾,达成协议,拉藏汗返青海。次年,返
西夏寺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山乡贺兰山东麓拜寺口寺院内。西夏时期建,今存两塔,俗称双塔。两塔依东、西方向并列,相距百米。同为八角形密檐式砖塔,13层,高约45米。塔顶为上仰莲花刹座,承托十三
1628—170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尚书彻尔格子。初任侍卫。顺治十七年(1660),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八年,擢工部尚书、议政大臣。康熙三年(1664),授镶黄旗蒙古都统。八年(1669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
县名。在辽宁省西部。原为喀喇沁中旗及敖汉旗牧地,蒙汉人民杂居已久。清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
见“耶律阮”(1301页)。
突厥汗国可汗。又作庵罗。阿史那氏。※佗钵可汗子。隋开皇元年(581),父临终遗言传位于其兄木杆可汗子大逻便。因大逻便母出身微贱,部内不服,而庵罗母尊,素为部众敬重。纷乱中,统领汗国东部地区的摄图声言:
参见“三顺王”(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