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关于绥远划界、交通、金融、贸易,派遣驻归绥联络机构等具体问题的协议》的简称。1949年6月8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傅作义双方代表组成的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在北平协商签订。共6项17款
见“骊姬”(1970页)。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蒙古科尔沁部别称。明清之际游牧于嫩江流域,亦作火儿慎、好儿趁、廓儿沁,皆同名异译。明洪熙(1425)间,蒙古臣阿鲁台为瓦剌所破,原在额尔古纳河、呼伦湖和海拉尔河一带游牧的首领奎蒙塔斯哈喇(姓博尔济吉特
我国柯尔克孜族使用的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柯尔克孜语分南北两个方言,其文学语言是在北部方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柯尔克孜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突厥文,信奉伊斯兰教后,开始采用阿拉伯字母——新疆突厥语族民
见“阗池”(2386页)。
古地名。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古城营西古城。为太原郡、太原国、太原府等治所。后史家往往直称为太原。位于今山西中部,太原盆地北端,地跨汾河两岸,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设防重镇。相传夏禹曾建都于此,战国初为赵国都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天柱县坝平人。侗族。秀才出身。咸丰十一年(1861),响应太平天国在坝平发动起义,众至万人。攻皮厦,因清军及当地土豪联合镇压,坝平陷,率军至梁上、巴野(今三穗县属)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
古县名。东汉置,治所在今湖南安乡县北。属武陵郡。隋改孱陵,属澧阳郡。澧水过其县,可溉田数千顷。昔为※廪君蛮和※槃瓠蛮所居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