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墨特
见“玛罕木特”(953页)。
见“玛罕木特”(953页)。
明代羌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今阿坝藏族自治州汶川县草坡乡一带。正统七年(1442),攻汶川,夺取寒水土巡检印信。隆庆二年(1568),又杀寒水土巡检高茂林,掳男女百余人,曾一度自封宣慰司。万历(1573—
?—1928蒙古革命党人。汉名金安喜。内蒙古乌拉特西公旗人。蒙古族。早年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党。1927年8月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召开的特别会议,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8年8月在乌兰
蒙古语音译,又作牙速。《元朝秘史》译作“骨头”,《华夷译语》释为“骨”。即“族系”之意,为蒙古氏族部落制度下的一种亲族集团。古代蒙古社会的基本因素为斡孛黑(氏族),随着人口繁殖,斡孛黑分衍为若干个,凡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见“锡伯族”(2364页)。
即“巴补”(404页)。
藏语音译。意“草产”。指旧时西藏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给各户※差巴使用且承担一定支差义务的天然草场。面积大小不等。由政府派人会同当地头人勘察划分,并登记造册,规定各户相应的支差义务。在各户草场间立界石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
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本名丑伐。※刘库仁之子。初随父附前秦苻坚。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父死,叔※刘眷嗣位。自以库仁嫡子,未能承位,怀怨。次年,杀眷自立。欲图谋鲜卑拓跋珪(后为北魏道武帝),事泄,
藏语音译,意“寺庙庄园”或“供奉庄园”。包括旧时藏区由活佛、堪布等中上层僧尼私人占有的庄园和名义上归寺庙或寺内扎仓、康村“公有”,实际上也掌握在中上层僧尼手中的庄园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