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阿绀孛
见“札合敢不”(434页)。
见“札合敢不”(434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见“蛮书”(2272页)。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 朵豁刺惕部※异密。又译怯马鲁丁。※播鲁只之弟。1365年杀死※东察合台汗国※也里牙思火者汗,自称汗,引起“众异密和他对立,国内沦于纷争不已”,河中地区(阿姆、锡尔两河之间地)※帖木儿趁机多次入侵,
见“卓尼尔”(1381页)。
见“达什东多布”(736页)。
亦作赤黑大会。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奴隶的一种一次黑,为反抗奴隶主对其任意买卖和残酷压迫,组织起来开大会诅咒主子,以后定期召开,成为惯例。参见“次黑”。
西汉时夜郎国勋戚。夜郎王※兴之岳父。夜郎(在今贵州境内)人。成帝河平年间(前28—前25),因其婿兴被牂柯太守陈立所杀,与兴之子邪务收余兵,胁迫周邻22邑举兵反汉,据险为垒,抗拒汉军。一度败都尉万年之
渤海王国大臣。官至公卿。宣王大仁秀时被遣入唐京师学习古今制度,三年业成,唐大和七年(833)正月,随渤海朝唐使高宝英归国。入仕。唐咸通元年(日本贞观二年,860)冬,奉大虔晃遣,率105人聘日,并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