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思千户所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每年一贡例,派使臣入贡,给与勘合,於四川比号,自雅州(今雅安)入朝。后改为3年一贡。其长官由当地望族首领充任。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每年一贡例,派使臣入贡,给与勘合,於四川比号,自雅州(今雅安)入朝。后改为3年一贡。其长官由当地望族首领充任。
古地名。又作蒙坑。在今山西襄汾、曲沃二县之间汾河以东。《魏书·安同传》曰:“汾东有蒙坑,东西300余里,径路不通”。北魏天兴五年(402),拓跋珪遣长孙肥等围后秦姚平军于柴壁(今山西襄汾县西南汾河东岸
书名。(1)宋王偁撰。1卷。本书记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李元昊建国之史实。曹溶《学海类编》收有此书,实即王偁《东都事略》卷127至128中之《西夏》附录。(2)清陈崑撰,16卷,未见传本。《清史稿·艺文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王,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
清代门巴族首领。原西藏地东宗(相当内地县,今墨脱)第十一任(1911——1913)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时逢清军进剿波密,遂支持清军,设计诱杀因兵败逃往地东宗的噶朗王及其随员。后被噶朗王复仇势力所杀。
明、清四川藏族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六藏图都喇嘛归清,清廷准其承袭明时木里安抚使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木里(今木里藏族自治县)。嘉庆至道光间(1
见“耶律只没”(1308页)。
见“隆舜”(2136页)。
见“乌古部”(332页)。
?—598隋代西爨领主。一名爨玩、震玩。宁州(今云南晋宁东北)人。南北朝宁州刺史※爨瓒之子。开皇(581—600)初,遣使朝贡,以其地置恭州(今云南昭通)、协州(今云南彝良)、昆州(今云南昆明西),授